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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赣州稀土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  

2014-12-05 16:51:31|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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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06

  证券代码:002240证券简称:威华股份编号:2014-07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赣州稀土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获得工信部备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稀集团”)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报的《江西省工信委关于〈赣州稀土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备案〉的请示》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下简称“工信部”)予以复函,原则同意赣稀集团提出的《赣州稀土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由赣稀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草案)》等文件。2014年7月1日,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2014年11月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563号)的书面回复文件。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尚处于中国证监会正常审核状态(一次反馈回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赣稀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获得工信部备案,该等事项不会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调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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